2008年6月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维权提醒
丢枚硬币当掩护 目的是剪金项链
夏季来临,这样的案子又多起来了
朱姗姗 江健

  只是逛了个物资交流会,脖子上价值万元的黄金项链就不见了。日前,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了专门偷剪金项链的蔡某等人。这已经是今年5月以来东阳批捕的第三起此类案件,检察官说,这些人大多以丢个硬币什么的来分散失主的注意力,然后下手剪项链。

  案情回放:
  前不久,蔡某等6人听说东阳郊区一带经常有物资交流会,人员密集,是偷项链的绝好场所。于是,他们租了一辆面包车从台州赶到东阳。
  物资交流会上,他们找了人最多的地方开始物色对象,很快就相中了一女子脖子上的金项链。于是,蔡某故意将硬币抛到这女子的脚下,然后借捡硬币之机抱住她的腿。这时,另外4个同伙就上前将这女子团团围住,其中一人用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小剪刀将金项链剪断,迅速转给下手,离开现场。接着,蔡某也装作捡到了硬币,若无其事地离开了。直到这时,那女子还没反应过来,自己颈上价值上万元的金项链已经不见了。
  当天,蔡某等人还在当地另一场物资交流会上,用同样的手段窃得了价值8千余元的金项链。

  提醒:
  据检察官分析,此类案件均为结伙作案,作案时数人相互分工;作案场合往往在人多密集的地点;方法则主要是通过丢弃硬币等物吸引被害人的注意力,然后趁机盗窃财物。而且,他们往往有熟悉的销赃渠道,赃物可以轻易脱手。
  因此,检察官提醒爱美女士,最好不佩戴贵重首饰去人多的公共场所,免受其害。同时,此类物资交流会的主办方也要加大对可疑人员的监控力度,防患于未然。